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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澎湖縣文化局兒童室閱覽規則 | |
| 一、 |
凡對童書有興趣之讀者均可入內閱覽,並憑證依規借書,為維護閱讀環境,(凡幼稚園以下兒童請由家長陪同閱讀)。 |
| 二、 |
進入兒童室應服裝整潔(不穿拖鞋、不打赤腳、不穿背心)須著整潔之衣服及鞋襪。 |
| 三、 |
書包、衣帽及其他物品,請不要攜帶入內,應整潔置放於室外存物櫃(可以證件向管理人員索取錀匙),使用完請歸回。 |
| 四、 |
保持室內整潔,不亂丟紙屑,亦不能在室內吃零食、喝飲料。 |
| 五、 |
安安靜靜看書,不喧嘩、不吵鬧,離座時將座椅收好,要聽管理人員的指導,為維護本室閱覽環境,嬰幼兒及嬰兒車嚴禁入內。 |
| 六、 | 請好好珍惜書本,不可污損,看完放回原位。 |
| 七、 |
未申請借閱證者,圖書不得外借。 |
| 八、 | 團體參觀請事先接洽預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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