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令規章
澎湖縣文化局兒童室閱覽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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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凡對童書有興趣之讀者均可入內閱覽,並憑證依規借書,為維護閱讀環境,(凡幼稚園以下兒童請由家長陪同閱讀)。
二、 進入兒童室應服裝整潔(不穿拖鞋、不打赤腳、不穿背心)須著整潔之衣服及鞋襪。
三、 書包、衣帽及其他物品,請不要攜帶入內,應整潔置放於室外存物櫃(可以證件向管理人員索取錀匙),使用完請歸回。
四、 保持室內整潔,不亂丟紙屑,亦不能在室內吃零食、喝飲料。
五、 安安靜靜看書,不喧嘩、不吵鬧,離座時將座椅收好,要聽管理人員的指導,為維護本室閱覽環境,嬰幼兒及嬰兒車嚴禁入內。
六、 請好好珍惜書本,不可污損,看完放回原位。
七、 未申請借閱證者,圖書不得外借。
八、 團體參觀請事先接洽預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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