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湖縣文化園區
簡介
本縣藝文條件遠較台灣本島呈現相對性的匱乏與不足,縣內並無其他博物館、社教館或演藝廳等文化場所,因此本局成為全縣唯一的藝文機構,以兩間室內畫廊和一間
演藝廳,提供較為正式的展演場所。唯戶外展演迄無規劃展示、演出地點。有鑑於此,特將本局演藝廳外廣場,和中興藝廊外空地,結合二呆藝館、科學館等,規劃為一文化園區,除健全本
局室內外展演空間,並提供民眾休閒遊憩場所,藉以提升本土藝文水準,增進民眾生活品質,使本局蛻變成本土的藝文重鎮與兼具休閒遊憩功能的「文化園區」。
本園區內容為:入口牌門區、藝文廊道區、中興畫廊區、戶外藝術表演區、
兒童遊樂區、綠蔭廊道區、文化廣場區、水舞區、表演入口區、雕塑公園區、植栽、照明、停車場區等。
完工後將本局現有之展演功能延伸擴展至室外,期結合各館舍之設施,使民眾觀賞藝術之餘,兼具休閒遊憩。而廢除原有車行道路,禁止車輛進入文化園區,則更為民眾添加一份安全的保障,無拘無束地享受藝術盛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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